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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4-5672203
-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和顺路1号政务中心11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4-5672203
-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和顺路1号政务中心11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对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未依照规定保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未依照规定进行处方专册登记,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备案,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医师违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未按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造成严重后果,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规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而造成严重后果,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等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4-5661663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南岳区祝融路59号政务中心卫健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南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