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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故中断人民防空通信信号,擅自移交、迁移、重装防空警报设施,阻挠或者不按规定鸣放防空警报信号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常宁市发改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无故中断人民防空通信信号,擅自移交、迁移、重装防空警报设施,阻挠或者不按规定鸣放防空警报信号的处罚
- 实施机关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无故中断人民防空通信信号,擅自移交、迁移、重装防空警报设施,阻挠或者不按规定鸣放防空警报信号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燃气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燃气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
- 实施机关 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 实施机关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常宁市发改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
- 实施机关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 咨询方式 0734-8969009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危险化学品申报人员资格认可
- 实施机关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 咨询方式 0734-8969009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衡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