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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12月26日,长沙市商务局在市商务局官网对《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部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8条意见建议,经慎重研究,6条采纳,2条不采纳。不采纳具体理由如下:1、相关反馈意见不符合现行政策文件要求。
发布时间:2024-01-25
发布时间:2020-03-10
领导信箱
发布时间:2023-09-01
本次征求意见稿共收到7家外资企业反馈,均无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20
3、根据统计法相关要求,统计数据不能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的依据。4、此办法涉及的专项资金扶持对象是指在长沙市依法注册并在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商贸流通企业,以及在长沙市依法注册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经济组织。分支机构、分公司、下属门店等不属于奖补扶持范围。
发布时间:202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