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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5-05-10
长沙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5-05-09
交通新闻
据了解,2017年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额度已经随同2017年分地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下达。《办法》明确,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是指地方政府为发展政府收费公路举借,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专项债券。省级政府为发行主体,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的...
长沙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7-07-13
随着预算法(2014年修订)的实施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印发,地方原有各类交通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被取消,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成为地方政府实施债务融资新建公路的唯一渠道。政府收费公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需要相应调整,改为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方式筹措建...
长沙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7-07-12
随着预算法(2014年修订)的实施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印发,地方原有各类交通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被取消,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成为地方政府实施债务融资新建公路的唯一渠道。政府收费公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需要相应调整,改为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方式筹措建...
长沙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7-07-12
交通新闻
为加强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监督、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地方政府合理融资需求,2015年起实施的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应当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除此以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债。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亮相,意味着未来政府新建收费公路将不能再靠银行贷款筹资。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
长沙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7-07-13
此次公司债的成功发行,是投资集团继2013年5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启融资后的又一重大突破,获批债券额度占投资集团全年融资任务的25%,既减轻了近期集团资金压力,又大大降低了集团整体融资成本。
长沙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5-08-04
政府还贷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展,除直接由财政预算保障外,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专项收入进行偿还。同时,文件明确,各地政府债券的“借、用、还”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和地方人大审议的范围,这意味着举债主体已经从过去的交通运输部门转为政府或者政府的财政部门。这些规定都在现行《收费公...
长沙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5-07-22
何建中强调,要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投融资改革,一是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二是在规范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包括地方一般债券和交通专项债券在内的债券和相关交通产业基金的基础性作用;三是进一步创新交通投融资平台,拓宽交通投融资渠道;四是进一步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五是按照部省协议完成好今年交通固...
长沙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7-06-22
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方式,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的支持,用足用好中央专项建设债券,加快推进ppp模式试点,推动农业开发性金融支持农村公路建设政策的真正落地,积极争取社保基金投资交通领域,尽快构建起符合行业特点、符合财税改革方向的行业发展投融资机制。
长沙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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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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