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6129个

  •      拟订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指导查处重大基金违法违规案件(不含医疗、生育保险)。承担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9-06
  • 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报送全国人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新阶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在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基金管理和监督、基金安全完整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3-10-08
  • 市本级各参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市本级各参单位、长沙银行缴费灵活就业个人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据目前已实现在长沙银行柜台进行打印。现就有关需明确事项通知如下:1、市本级所有参单位在进行每月缴费时,应在付款单据用途、备注、摘要等栏次优先填写单位编号,并确该编号与付款单位名称的唯一对应性。参单...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推进我市基金收支公开,切实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充分障广大参人员的知情权,现将长沙市本级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内容如下:    一、城乡居民本养老保险基金    2023年长沙市本级城...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 2.《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一是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二是通过虚假待...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9-26
  • 委托银行收款的参单位其社会保险缴费由经办机构在参单位指定的银行按月扣划,社会保险基金收据通过银行回单系统传递。2、参单位通过自主缴费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后应及时到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领取社会保险基金收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据不在单位缴费前提前开具。单位经办人若持社会保险基金收据到...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3-05-22
  • 答:举报以下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纳入奖励范围:一是人力资源社会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及其工作人员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办理参缴费、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提前退休,违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5-11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4-20
  • 7月8日,省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局长皮阳文率调研组一行来我局进行《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立法实地调研考察。市人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春山和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勇,市财政、审计、公安、税务、民政等部门,以及部分区县(市)人局、局机关业务处室、经办机构、服务机构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7-11
  •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处骗取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