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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关键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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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6-04-25
人社网课视频
长沙人社直播间第46期,围绕档案内容、档案去向、档案转递等热点问题,详解高校毕业生档案政策!“档案管理避坑指南业务办理攻略”助您轻松管理人事档案!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7-31
也可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或《商调函》原件(抬头为: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到档案实际存放库房办理。华夏档案库房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夏路75号华夏档案库房。伍家岭档案库房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路96号伍家岭档案库房。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8-18
回应关切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6-11
回应关切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7-23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7-23
2.线上办理如非必须现场办理的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线上服务。下载“智慧人社”app或关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人才人事--选择需要办理的档案业务,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办理;或登录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http://rsj.changsha.gov.cn/rszc/...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6-23
回应关切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5-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确保养老金申领等业务的有序进行,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现开展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档案预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一、预审对象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之前3个月,且申请预审时参保地为长沙市市本级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回应关切
答:《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要求:“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建议您尽快联系原存档单位,由原存档单位重新对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档案材料真实、无涂改后,将档案进行密封、盖章,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3-03
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的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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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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