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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下列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机构不予支付:(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2)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就近急救的除外);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 答:是否影响失金的领取,要依据具体情况。 1.购买了商业保险或以灵活就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会影响失金的领取。2.自己创并获取工执照时,本人属于股东、监事、法人等身份的,不符合就登记的条件,因无法在社区进行就登记,将不能办理失保险金的申领。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6-11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2-19
  • 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跟普通商业养老保险相比,个人养老金有以下优势:一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在缴费环节,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关事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商业改制服务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人员管理办法合...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8-18
  •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国资委所属事单位,长沙市商业改制服务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原则1、创新制、精简效能的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二、人员管理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7-24
  • 监督电话:长沙市工商业联合会人事处:0731-85112084长沙市纪委监委派驻长沙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731-8866792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事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长沙市工商业联合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 根据《关于做好职工自愿使用医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7〕40号)精神,经对我市申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机构资格的新增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资质核验,确定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6-14
  • 具体要求如下:(一)承办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可自愿向医经办机构提出签订服务协议申请:(1)经国家工行政管理关注册的企法人,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资质的,在长沙市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商业保险公司;(2)公司具有充足的偿付...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5-27
  • 答:已办理或持有《就证》(原《就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障服务中心进行“就困难人员”认定,并实现灵活就,在长沙市本级或所属区、县(市)级社会保险机构以灵活就人员身份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经本人申报可以享受灵活就社会...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