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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挠或者不按规定鸣放防空警报信号
- 实施机关 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无故中断人民防空通信信号,擅自移交、迁移、重装防空警报设施,阻挠或者不按规定鸣放防空警报信号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自动丧失或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户口注销
- 实施机关 宁乡市公安局
- 咨询方式 0731-87881425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南路38号玉潭派出所一楼办事大厅1号户籍窗口(此为玉潭街道的办理地点,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加入外国国籍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注销户口
- 实施机关 宁乡市公安局
- 咨询方式 0731-87881425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花明北路市民之家一楼B区户籍19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加入外国国籍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注销户口
- 实施机关 宁乡市公安局
- 咨询方式 0731-87881425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花明北路市民之家一楼B区户籍19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即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未依照条例规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即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与国外的个人订立劳务合作合同即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劳动合同时隐瞒有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及时处理,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而未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务人员作出安排的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持证收购出售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的备案
- 实施机关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31-87825848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501号市民之家一楼C区C046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持证收购出售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的备案
- 实施机关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31-87825848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501号市民之家一楼C区C046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持证收购出售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的备案
- 实施机关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31-87825848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501号市民之家一楼C区C046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