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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延续)
- 实施机关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1-83683022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事务窗口42-47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1日-6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护士执业注册(注销)
- 实施机关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1-83683022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事务窗口42-47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1日-6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护士执业注册(变更)
- 实施机关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1-83683022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7.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事务窗口42-47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1日-6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护士执业注册(遗失补证)
- 实施机关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1-83683022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事务窗口42-47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1日-6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 实施机关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31-83683022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事务窗口42-47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浏阳市财政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的;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时,未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办理有关手续,进行施工的;需要试运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运行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大瑶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的;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时,未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办理有关手续,进行施工的;需要试运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运行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永安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