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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永安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应经审而未经审发布广告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大瑶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 咨询方式 0731-83012366
  • 承诺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浏阳市白沙路8号浏阳市市民之家一楼税务局窗口1号-30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 咨询方式 0731-83012366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浏阳市白沙路8号浏阳市市民之家一楼税务局窗口1号-30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阻挠或者按规鸣放防空警报信号

  • 实施机关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2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无故中断人民防空通信号,擅自移交、迁移、重装防空警报设施,阻挠或者按规鸣放防空警报信号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申请变更运输工具数量及标识

  • 实施机关 永安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1-83200501
  •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永安镇新河街1号永安镇人民政府一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5;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申请变更运输工具数量及标识

  • 实施机关 镇头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1-83683022
  •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浏阳市镇头镇振兴街1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申请变更运输工具数量及标识

  • 实施机关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咨询方式 0731-83683021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浏阳市行政审批局(市民之家)1楼43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