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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大瑶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申请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 咨询方式 0731-83012366
  • 承诺办结时限 2.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浏阳市白沙路8号浏阳市市民之家一楼税务局窗口1号-30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申请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 咨询方式 0731-83012366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三楼税务局窗口1号-16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申请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 咨询方式 0731-83012366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浏阳市白沙路8号浏阳市市民之家一楼税务局窗口1号-30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大瑶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居民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居民个人取得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审批

  • 实施机关 永安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1-83200501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永安镇新河街1号永安镇人民政府一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审批

  • 实施机关 永安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31-83200501
  • 承诺办结时限 7.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永安镇新河街1号永安镇人民政府一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5;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审批

  • 实施机关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咨询方式 0731-83683021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一楼42-47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