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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生产安全事故瞒、谎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7.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方案奖励范围:1.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举报事项的;2.举报事项不属于安全...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02
  • 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或者其授意他人的举报;假冒伪劣产品的被假冒方或其代表、委托人的举报,属申诉案件的举报。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不适用情形。举报举报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不适用本条。二、举报什么违法行为可以给予奖励?(一)城市管理领域:非法处置餐厨垃...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21
  •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着力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29
  •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29
  • 第七条 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不得将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宣传道或奖励举报人时,除举报人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对有关举报信息和调查核实资料及举报奖励批资料应分类整理归档备查。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受理...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2-23
  • 第三条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坚持鼓举报、分级奖励的原则。第四条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建立有举报专项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第二章  举报方式与范围第五条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需要注明或当场说明当次举报为适用本办法的有举报:(一)来信来访: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12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核查、治理行业安全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27
  •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和传销行为发生地所在的镇(街道)举报下列行为:(一)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经营者通...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2-08-15
  •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9日长沙县行政执法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全县人民参与举报行政执法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群防群治社会监管体系,有力打击各类行政违法行为,推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举报适用于公民、...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14
  •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5日                 长沙县行政执法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全县人民参与举报行政执法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群防群治社会监管体系,有力打击各类行政违法行为,推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