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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收到群众咨询的问题后,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第一时间转办至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核实处理。3月24日下午,该单位作出公开答复称,为进一步优化长沙县星沙城区以外乡镇地区(涵盖会展片区)的交通条件,增强当地交通的便利性,长沙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向长沙县人民政府作出了详实的汇报。当下,针对推动共...
发布时间:2025-03-31
2024年3月28日,关于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公开征求《长沙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长沙县农村集体土地按期倒房腾地奖和按期腾地奖及住房货币补贴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前期,长沙县财政局联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结合长沙县实际,对《长沙县依法没收的非法占用土地建筑物及其他不动设施处置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2025年4月18日至5月2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为期一个月。现相关意见收集工作已结束,均无意见。特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7
2022年4月29日,长沙县征地服务中心向社会广泛征求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长沙县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的意见。本次意见征集从2022年4月29日开始,截止到2022年5月29日下午5时,期间未在后台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2-05-30
希望能够购买社保,让居民养老有保障。
3月6日上午,该单位作出公开答复称,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
发布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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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下午,该单位作出公开答复称,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1月1日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的,申请人应持下列要件向属地镇(街道)自然资源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现场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3.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批准用地的文...
发布时间:202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