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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校车运营单位设立核准通知书
- 实施机关 长沙县教育局
- 咨询方式 0731-84872366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6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区11-19号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换发校车运营单位设立核准通知书
- 实施机关 长沙县教育局
- 咨询方式 0731-84872366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中心二楼44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20日~09月0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对申请人不服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予法律援助的通知的异议审查
- 实施机关 长沙县司法局
- 咨询方式 0731-84016851
-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长沙市长沙县板仓北路323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7月-9月)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10月-6月)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对申请人不服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予法律援助的通知的异议审查
- 实施机关 长沙县司法局
- 咨询方式 0731-84016851
-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长沙市长沙县板仓北路323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7月-9月)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10月-6月)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立即停止销售或者使用该药品,未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未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 实施机关 长沙县执法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
- 实施机关 长沙县执法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等第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长沙县执法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