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4492个

  •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27
  •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24
  •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24
  •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21
  •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12
  •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0-28
  • 2016年2月3日我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户籍,可以凭居民户口簿,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落户。原迁出迁出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经当地亲友主同意,可以在当地亲友落户;无亲友接受其入的,可以在当地村(居)委会公共集体落户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12
  • 2.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证明等); (二)区民警5日审验申请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 (三)申请材料不、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一次性告知申领需要补充的材料及领证时间,并及时将申领居住信息录入系统。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1-17
  • (不含港澳台地区)户籍离开户口所在地的县、不设区的市和设区的市的城区,在我省居住的,可以登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暂住登记、暂住登记凭证和居住证业务。办理流程如下:一、微信关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公众号,注册用并登录后,点击左下方“微警务”,选择“居住证”栏目(如下图),再根据需求...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20
  •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