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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调查查明,现场未发现该抽检批次的产。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已全部销售用完毕。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25
  •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22
  • 此外,检查组还全面检查了堂日常管理、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材贮存条件、“三防”(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置及食品加工制作流程等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细节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08
  • 食品店:是指在固定场所从事散装食品零售或者同时从事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零售、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零售、从事用农产零售(含在农贸市场等用农产集中交易零售市场的固定区域或固定场所从事用农产零售),经营面积六十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较少的小规模食品经营者;备注:餐饮服务类经营项目包括热食品制售...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10
  •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局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清单事项名称食品小经营许可补办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办理对象食品小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经营者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湖南省小餐饮小食品店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5)37号第三十二条。办理条件食品小经营许可证...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10
  • 办理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二)配备与经营食品种、数量相适应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和卫生防护措施;(三)场所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具备有效健康证明;(...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10
  •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十九条、《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24修正)第十八条、《湖南省小餐饮小食品店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5)37号第四条、第二十五条...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10
  • 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29
  • 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03
  • 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调查查明,现场未发现该抽检批次的产。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已全部用完毕。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