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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22-02-11
- 文号:湘人社规〔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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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政策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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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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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11月养老保险未到账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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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2
表1:被调查对象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分析城乡居保参保人数百分比(%)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百分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百分比(%)没有参加任何社会养老保险人数百分比(%)朝阳街道25256161221212马坡岭新安村9797220011东湖和平636326262299东岸杉木村83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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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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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9
线下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居住证,到身份证或居住证发放部门对应层级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参保。注意:超过退休年龄且未缴满15年的市民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线下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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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3
养老保险多重缴费退费一般是保留高基数,退低基数的个人缴费部分(退个账,并非退全额),因为保留高基数更能保障参保人退休后的养老待遇,除非参保人明确要求保留低基数。退费将退至参保人的社保卡,参保人可从社保卡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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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1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家属:根据湘人社发〔2023〕9号文规定,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死亡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遗属待遇已可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遗属待遇计发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23年遗属待遇计发基数为3942元。二、遗属待遇窗口办理。申领人需提供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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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5
养老保险
2.参保单位单位登录长沙12333公共服务平台后,通过社保服务——查询打印模块查询单位基本情况、人员花名册等信息,选择需要查询打印的信息,即可生成打印带水印、电子证明章和二维码的参保证明。注意:成功打印的参保证明带有“参保证明专用章”(彩印时为红色公章)、“二维码”和“验证码”,有效期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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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3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团企业职工等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8号)、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45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区内经街道审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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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19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团企业职工等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8号)、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45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区内经街道审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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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7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等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8号)、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45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区第二十二批经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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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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