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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3-06
  •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29
  •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2年度,在市人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工作主要情况2022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21.2...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07
  • cscr-2017-1300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秩序的通告长人发〔2017〕29号各用人单位: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人部《关于做...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19
  •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迅速落实《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湘人规〔2022〕15号)、《关于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等问题的通知》(湘人规〔2022〕21号)等文件精神,共受理市本级325家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三、对标服务优化,...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05
  • 第三条社会保险实行五统一参。除有法规政策规定并按程序审核确认的外,参单位必须为员工在同一社会保险征收经办机构同时办理五项社会保险,不得进行选择性参。第四条用人单位未经批准转移到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参的,其因转移参而在原社保经办机构产生的社会保险欠费依法追缴。第五条用人单位注销、依法终止或中止...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3-06-14
  • cscr-2012-13002关于发布《长沙市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长人发〔2012〕59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劳发〔2009〕65号)下发以来,对发挥社会监督的...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2-09-25
  •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金发放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第六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报告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第七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负责社会保障...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7-09-30
  •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13
  •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第三条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计制度。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用任何手段侵占或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第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应遵循公正、公开、合法、合规、安全...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