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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省内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合并计算。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无生育津贴待遇。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第十条规定,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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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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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9
近日,省总工会发布《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指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同时,高温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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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7
凡参加了长沙市2024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的在职职工,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新生儿的,即可申请生育补助。补助标准为一胎600元/胎/人,二胎800元/胎/人,三胎及以上2000元/胎/人。如果女方没有工作,男职工是否能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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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7
公共医疗卫生政策与规划
二、主要内容1.统一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全省生育保险费率统一调整为0.7%。2.提高产前检查费补助标准。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1200元。3.提高生育住院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参保女职工因生育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住院起付标准,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4000元;难产(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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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8
据悉,生育补助对象为参加了长沙市2024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的在职职工,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生育新生儿的,即可申请生育补助。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在职职工,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发放生育补助金,补助标准为:一胎600元/胎/人,二胎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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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按照相关规定,现对《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53号,以下简称《通知》)作如下解读说明:一、文件政策背景2024年11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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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31
其他社会保障补助资金
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高龄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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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30
其他社会保障补助资金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高龄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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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01
回应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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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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