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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现对《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70号,以下简称《通知》)作如下解读说明:一、文件政策背景2025年12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了《国家基本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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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31
便民资讯
异地长期居住(工作)职工以及异地转诊转院职工,在参保地外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或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费用需符合规定且无第三方责任),在完成相关确认手续后,即可申请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享受直接结算便利,提前备案是必要步骤。异地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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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健全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为主线,积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同时在借鉴其他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实地调研考察等方式,形成《长沙市部分特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办法》(初稿),初步探索了部分特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路径及方式,并联合8个行业协会,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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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5
第19期(总第79期)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区工伤保险统筹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06〕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为促进全市工伤保险工作,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能力,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85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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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05
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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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31
第10期(总第92期)
但要向本市生产经营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第六条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招用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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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7-05
第10期(总第92期)
但要向本市生产经营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第六条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招用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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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7-05
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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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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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25
各单位系统文件
cscr-2018-13001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8〕4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农林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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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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