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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城乡建设、产、城乡规划、发改、财政、资源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被...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4-02-25
  • 准允转让的经济适用、产权共的廉租住国有划拨地上个人名下单位自管产、商品等办理转移登记取得完全产权的,住宅用途按照契税计税依据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为出让。国有划拨土地个人名下商业用途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含土地房屋产权证两证齐全)进行转让的,按照契税计税依据的12%...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07-07
  • “新流程”线后,凡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协议出让、划拨用、单独缴纳违约金、利息5类出让收入的缴费都将通过线流程进行办理,这将为新晃县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带来巨大的改善和提升,进一步推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4-01-10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4-06-18
  • 第六条县级以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务院的关规定办理。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01-04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02-23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5-07-11
  • 经研究,答复如下: 开荒后用于农耕而未交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的农村土地。此类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加以规范。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01-04
  • 标准中新设立8/5/3万元/户按期倒奖励和1.5万元/亩按期腾奖。经综合测算,本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整体调幅度接近30%。新标准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征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征效率。(长沙市局吴燕/文刘旭剑/编辑)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8-10-12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