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936个
文件 [查看更多]
-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19-08-30
互动[查看更多]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湖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2019-08-23
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2008年2月26日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并实施。一、新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提高了税额标准将原条例规定的税额标准的上、下限都提高4倍左右,各地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条例》的规定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例如,原条例规定,人均耕地...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09-07-06
桂阳县强化乡镇在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中的职责,加强乡镇与地税、国土等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形成征管合力,确保耕地占用税应收尽收。对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该县要求乡镇必须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召开了由各乡镇长、财政所长、国土站长参加的乡镇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专题会议,对...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2-11-15
一是依托政府网站。该局与区信息中心联手,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开设了“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专栏,把与耕地占用税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部在网站上公布,并将新旧《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对比,使广大群众能够全面、快捷地了解新《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截止2月底,专栏点击率已突破3000人次。二是搭建通讯平台。把耕地占用...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09-03-10
四是坚持依法治税。加强财政、房产、国土部门的协调,做好重点税源的登记管理,建立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台帐登记制度;认真落实先税后证的征收方式,严格实行电脑开票,当日征收,当日缴库;大力推行房地产征收一体化管理,不定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漏税案件,确保应收尽收。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08-07-07
政策文件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工院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地税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工院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通知》(财税〔2012〕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2-08-16
三是理顺与协办部门关系。与县国土局、房地局签订了契税、耕地占用税协税责任状,下达协税指导任务,明确“先税后证”程序,在税收申报、审批、减免、完税凭证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堵塞了流失漏洞。四是实现重点突破。县乡财管理局对武广高速铁路、潭衡西高速公路、s214省道改造等重点工程派专人协调、上门服务;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08-11-24
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常德市迅速行动,突出“三个认真”,确保了工作落实。一是认真研究。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明为组长的全市“两税”职能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划转工...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0-09-13
(一)信息交换内容农用地转用信息、城市和村庄集镇按批次建设用地转而未供信息、经批准临时占地信息、改变原占地用途信息、未批先占农用地查处信息、土地损毁信息、土壤污染信息、土地复垦信息、草场使用和渔业养殖权证发放信息;以及耕地占用税征收信息等。(二)信息交换格式和周期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期交换、实时交换...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0-11-25
二、强化信息管税,夯实征管基础。在全县开展房产交易、土地出让和耕地占用情况调查研究,摸清契税、耕地占用税底数,实现动态掌握税源变化情况;集中开展税源调查,详细了解税源与征管情况;进一步完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档案。三、强化综合治税,加强税收保障。财政、税务、国土、房产等部门建立涉税数据信息交换机制、...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3-09-25
二、文件总体考虑一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我省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是落实耕地占用税法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规范我省耕地占用税管理中程序性问题的重要举措。文件严格依据上位法制定。二是落实保护耕地政策。征收耕地占用税有利于促进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文件结合我省实际,进...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0-11-25
-
湖南省财政厅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