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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相关人员经常性学习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切实掌握征地拆迁的依据、标准、流程及性质界定等。二是加强现场踏勘。从制度层面上明确,财政部门全程参与征地拆迁的调查摸底工作,现场核实拟拆迁和房屋的面积,确认上附着物和房屋性质等。对没有财政部门签字确认的,一律不纳入征地拆迁资金预算范围。三是...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3-09-12
  • 为加快推进城区征地拆迁工作,衡阳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在结算资金管理上创新举措,有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了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改革责任主体。一方面推行征地拆迁包干结算,下沉责任主体,简化征地拆迁评审环节。征地拆迁经费实行“包干负责,超支不补,结余专用”,采取先拆迁、后结算的方式,进...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8-05-24
  • 检查对象为所有涉及征地拆迁工作的业主单位、项目指挥部以及征地拆迁所在的乡镇、村、组和农户;检查内容为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落实、规范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是否按照标准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时拨付给补偿对象;拨付审批手续是否真实、完整;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私分等违规违纪现象;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2-10-17
  • 程大坡里互通至青塘路段征地拆迁预算评审工作于2008年8月全面完成,其中收回国有土67.25亩,除国有房屋1栋,审定金额110万元;用集体土274亩,拆迁房屋共40栋,审定金额3390万元,审减98万元。现青塘互通至田心互通的征地拆迁预算评审工作也已全面完成。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09-08-31
  •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参保手续、发放社会保障卡。4.资金管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纳入各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资金中征地补偿费的25%部分,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定并收后,直接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1-12-20
  •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双峰县先后出台了《双峰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试行)》和《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峰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凡被征地农民,均可参加企业职养老保险,对已参加企业职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给予一次性补贴:以2011年12月31日为时点,...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4-01-02
  • 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乡镇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三是实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贴。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从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享受自征地公告发布当年起5年时间内的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以全省统一规定的缴费资为基数,补贴12%的缴费比例。女满...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2-08-22
  • 严格按标准审定参保对象,对新人平耕少于0.3亩的实行了应保尽保。严格按程序审核财政补贴,县财政加强对补贴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管,目前,该县约有1200多名失农民享受财政补贴,参加社会保险,让失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有效化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的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3-01-15
  • 近日,笔者从宜章县财政局获悉,该县按政策率先在全市完成了对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补贴发放工作,在识别、复核和发放真正做到了标准金额姓名不隐瞒、政策执行到位不走样和资金补贴到位不拖延。据统计,截止目前,该县共发放社保补贴资金5401.31万元,惠及被征地农民6002人。至此,全县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率达到...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5-11-26
  • 2008年底以来,洞口县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从土有偿使用收入中提取适当比例,建立征地补偿调节专项资金。为被征地农民设立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由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组成。个人账户由集体...
    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