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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及电话:张 存,0731-85165637 附件:特邀财政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 湖南省财政厅             &en...
    发布时间:2017-03-21
  • 希望受聘的特邀财政监督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财政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增强资金监管意识,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作出积极贡献。
    发布时间:2017-03-26
  •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办发〔2022〕23号)规定和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执收单位变更等实际情况变化,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税〔2020〕19号)进行修订,起草了《湖南省主...
    发布时间:2022-12-02
  • 税收收入、府非税收入等财政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国库集中收付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立、使用情况;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策的执行情况;行、事业单位和地方融、文化企业等国有产管理情况;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预算草案的审核,提高...
    发布时间:2016-03-18
  • 为规范湿地恢复费征收、使用及管理,加强湿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税〔2024〕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调研论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联合起草了《关于明确湿地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01-24
  • 为规范我省水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根据《取水许可和水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综〔2008〕7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水源费征收使用管理...
    发布时间:2024-01-26
  • 前期,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自然源厅起草了《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8月30日至9月13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内未收到不同意见。下一步,我厅和省发改委、省自然源厅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出台该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4-10-11
  • 为进一步促进森林源的保护与修复,促进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综〔2002〕73号...
    发布时间:2024-01-25
  • 联系人:省财政厅税法规处 张晴0731-85165222附件:1.《关于印发<湖南省水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ens...
    发布时间:2023-12-15
  • 为切实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规范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综〔2010〕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
    发布时间: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