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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代理记账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起草了《湖南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内未收到不同意见。下一步,我厅和省税务局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出台该政策文...
发布时间:2025-01-21
湘财会便函〔2015〕5号 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科(处):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推进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改革,方便申请人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提高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效率,强化代理记账...
发布时间:2015-12-24
发布时间:2024-12-03
调查征集主题
发布时间:2019-03-01
2023年5-6月,向省直预算单位、全省市县财政部门书面征求意见,2023年6月20日至7月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据统计,省直单位、各市州共反馈修改意见146条,社会公众反馈修改意见3条。根据收集的意见,我们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其中采纳76条,部分采纳35条,未采纳38条。
发布时间:2023-08-03
调查征集主题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
发布时间:2015-12-24
结果反馈
三、依据税务机关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所在地为其机构所在地。四、实行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1年9月23日...
发布时间:202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