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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森林资源的保护与修复,促进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
发布时间:2024-01-25
为切实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规范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
发布时间:2025-01-24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8〕44号)自2018年12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即将期满失效。为此,我们起草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说明(详见...
发布时间:2023-12-15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增进人民福祉、防范化解风险等“十四五”时期需要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着重对“十四五”时期宏观经济形势、财政收支形势、财税体制改革、财政可持续发展、基层财政发展、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等方面建言献策,请于2020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1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省财政厅联合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湖南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年5月2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来信请邮寄至:长沙市城南...
发布时间:2020-04-24
0731-85483045(传真)2.电子邮箱:hnczt_sz@163.com3.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西路6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电子邮件及信函请注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4-10-25
附件:1、湖南省财政厅特邀财政监督员名单(省直单位)2、湖南省财政厅特邀财政监督员名单(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湖南省财政厅2017年3月13日...
发布时间:2017-03-26
(已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湖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作如下决定:一、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发布时间:2019-08-23
为规范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促进依法公平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湖南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和《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
发布时间:2021-12-25
意见征集期内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3条,其中,采纳1条,不予采纳2条。按照立法程序,我厅已向省政府报送《关于提请审查<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请示》。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推动《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修订出台。
发布时间:202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