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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在线办理]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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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在线办理]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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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的监督检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政策法规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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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4
政策法规库
第五条出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应当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出让的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第六条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工程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以及其他要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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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30
政策法规库
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第七条具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城市规划和建设行政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应当包括出让地块的面积、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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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30
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第七条具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城市规划和建设行政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应当包...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3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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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30
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按照规定依法向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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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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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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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07
财综〔202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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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1
三、凡涉及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包括出让、转让、租赁、置换、抵押、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土地使用者应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拟处置的土地应由申请人按规定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拟处置土地单位,应将省国土资源厅拟受理的相关资料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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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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