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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责任心,了解老人生活的同时给他们带来快乐,7月31日上午,雪峰镇站点社工携手雪峰镇大坪社区艺智树艺术培训学校的老师与学生们,带着水果、牛奶以及精心准备节目,开始了敬老院之行。走进敬老院,老人们早早地坐好等待孩子们的到来。孩子们与老人们亲切的打招呼,老人们就像看到自己...
洪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05
为了更好的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责任心,了解老人生活的同时给他们带来快乐,7月31日上午,雪峰镇站点社工携手雪峰镇大坪社区艺智树艺术培训学校的老师与学生们,带着水果、牛奶以及精心准备节目,开始了敬老院之行。走进敬老院,老人们早早地坐好等待孩子们的到来。孩子们与老人们亲切的打招呼,老人们就像看到自己...
洪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05
质量提升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将在发布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其中涉及采用国际(国外)标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文本在遵守国际(国外)标准组织版权政策前提下进行公开。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查询请点击http://www.gb688.cn/bzgk/gb/index...
洪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25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1日 洪江市就业服务中心的洪江市“互联网+就业”服务平台网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黔财采计【2019】,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jscgzx(2019)050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互联网+就业”服务平台网络采购项目预算金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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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11
部门动态
案发后,被告人肖某与被害人熊某已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1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熊某的谅解。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肖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洪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0-14
“禾计划”洪江市乡镇社工站运营以来,社工们通过开展关爱活动,用实际行动来营造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从自身做起,用自己的行动来影响身边的其他人,带动大家共同营造一个和谐、互助、关爱的社会环境。
洪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18
部门动态
案发后,被告人鲍某赔偿了被害人陈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6800元,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鲍某持刀故意伤害公民身体,并致人轻伤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鲍某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其犯罪后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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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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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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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08
公益事业
市社工站志愿者们积极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服务社工站推动全市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健全“小激励”“微协商”等机制。协助乡镇开展社会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城乡社区建设以及养老服务、优抚对象关爱、防灾减灾等其他相关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市社工站志愿者们慰问敬老院老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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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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