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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在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关于征集“清廉大厅”建设问题线索的公告》,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地址及意见箱,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公示时间止,我中心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5月...
发布时间:2022-05-07
发布时间:2021-10-13
发布时间:2021-10-1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月4日)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
发布时间:2022-01-03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10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农联〔2021〕88号)精神)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一特两辅主导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12-13
为深入开展省委“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激励公众参与村庄规划,根据《湖南省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言”村庄规划“金点子”征集活动,诚邀关心支持我省村庄规划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团体组织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在征集期间,共收到我县三条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08
第三条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开工前的审批环节简化归并为四个环节,即立项审批(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用地及工程规划证审批、施工许可证审批四个环节,由相应部门牵头,分阶段推进并联审批。各审批环节有关审批事项,一律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政...
发布时间:2018-05-18
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可以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从工作实际考虑,经研究,我们采纳该意见。第二条,建议将“一年” 改成“1年”,将“二年”改成“2年”,将“责令征地复耕”改成“责令用地单位组织复耕”。对该意见予以采纳。第三条,建议将“对...
发布时间:2020-05-25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外延500米范围内的区域;锦江河沿岸500米,尧里河沿岸400米及锦江河、尧里河主要支流沿岸200米范围内的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四、实施主体实行属地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所在辖区养殖场退养工作的实施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发布时间:2017-08-30
四、调查显示,7.14%的受访者的职业是在校大学生,14.29%的受访者在企业就职,7.14%的受访者在学校、研究机构就职,14.29%的受访者在政府及事业单位就职,还有57.14%的受访者是自由职业。五、调查显示,42.86%的受访者比较了解电信网络诈骗及其手段方式,42.86%的受访者基本了解电...
发布时间:2021-09-23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