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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26
社会救助
会同县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及投诉举报电话会同县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会同县林城镇黄泥井116号民政局会同县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0745-8825615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15
机构性质为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层次为中小学生、幼儿文化艺术(舞蹈、书画、器乐、语言表演等)教育,办学形式为课后培训,办学经费自筹。收到本批复后,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在今后的办学过程中,不断完善办学条件,依法规范办学,安全办学。特此批复。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17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03
部门动态
9月11日,我县办税服务厅正式启用执法记录仪。此次配备的执法记录仪共6台,集录像、拍照、录音、浏览查阅等基本功能于一体。配备对象为办税服务厅的流动工作人员,包括值班领导、办税服务厅正副主任、导税人员等,用于办税服务工作人员在办税引导、咨询辅导、流动巡查等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25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26
他终于心悦诚服,表示今后再也不上访了。今年9月以来,县纪委在全县18个乡镇、3个社区安装了30台“互联网+监督”终端查询机,老百姓可以通过触摸屏查询到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亲眼了解自己享受的各种补贴金额。数据公开了,查询方便了,信访就少了,老百姓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就更高了。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3
温馨提示:若发现个人信息被冒用,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系工作人员处理。2.核查企业信息真实性选择“工商登记查询”服务,输入企业名称或企业统一信用代码,即可查询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信息,包括企业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通知公告
第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全程录音录像的,应当对重要环节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执法文书记录。第九条&en...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20
继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保障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依法合规加大对平台经济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q:3000亿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具体落实情况如何?为什么要再增加3000亿元以上的额...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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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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