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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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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在组织抓捕时,梁某趁乱逃跑,随后民警在网上发布追逃通告令。为了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历来严格办事程序,对前来办理车驾管业务的每一名人员都要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决不放过任何一名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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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项晓雁鼓励交警,“今后所有民警要继续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要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认真审核驾驶员信息,不漏掉任何一名网上在逃人员,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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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9日10时,犯罪嫌疑人唐某孝与妻子一起,带着锄头、草刀、树苗、打火机等工具,来到其位于溆浦县桐木溪乡刘家渡村7组“井水坪”的责任土里,准备在荒废的土里栽植树木,看到土里的茅草太多太深,两口子就拿起草刀,用了二个多小时,将土里的茅草全部割倒,然后将割倒的茅草堆放在...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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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陈辉)10月27日,县公安局桥江派出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抓获在逃两年的犯罪嫌疑人舒某(男,42岁,水东镇下绿化村人)。经缜密侦查,27日,桥江所办案民警发现,已经在逃两年多涉嫌故意伤害的舒某回到其家中,当日上午11时许,桥江派出所火速出警,赶赴水东镇下绿化村嫌疑人家,经周密部署,民警...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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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5
活动现场 3月20日,我县在洛阳桥广场举行“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2018年国际社工日宣传周活动。副县长张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文明办、共青团县委、县妇联、社会组织党工委、卢峰镇等单位负责人,及来自全县各社会组织的500多名社工参加活动。 &ensp...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6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伟出席活动并讲话,县政府办副主任刘哲卿主持,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勤焕为活动致词,县财政局、县文明办、共青团县委、县妇联、社会组织党工委等部门负责人,卢峰镇五家社区单位代表,以及来自全县各社会组织的500多名社工参加活动。副县长张伟在启动仪式表示:“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是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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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1
由正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一言蓝天使合作表演的情景剧《让爱相伴,社工圆梦》,留守儿童发自内心的哭喊“我们只想和爸爸、妈妈在一起”,让现场观众泪流满面,才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表演的《社工之歌》、志愿者协会演唱的《感恩的心》,深深打动了台下观众的心。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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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继续发挥好社工站在乡镇统筹联动上下功夫,找准社区、服务对象需求,聚焦重点特殊人群,提供更为人性化、持续化、专业化服务,同时要在实践中注意不断地挖掘典型案例,总结提炼经验。调研组对我县星级社工站创建、“五社联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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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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