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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5
部门动态
公安民警在组织抓捕时,梁某趁乱逃跑,随后民警在网上发布追逃通告令。为了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历来严格办事程序,对前来办理车驾管业务的每一名人员都要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决不放过任何一名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28
部门动态
事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项晓雁鼓励交警,“今后所有民警要继续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要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认真审核驾驶员信息,不漏掉任何一名网上在逃人员,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6-26
部门动态
2013年3月9日10时,犯罪嫌疑人唐某孝与妻子一起,带着锄头、草刀、树苗、打火机等工具,来到其位于溆浦县桐木溪乡刘家渡村7组“井水坪”的责任土里,准备在荒废的土里栽植树木,看到土里的茅草太多太深,两口子就拿起草刀,用了二个多小时,将土里的茅草全部割倒,然后将割倒的茅草堆放在...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16
部门动态
本网讯(通讯员陈辉)10月27日,县公安局桥江派出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抓获在逃两年的犯罪嫌疑人舒某(男,42岁,水东镇下绿化村人)。经缜密侦查,27日,桥江所办案民警发现,已经在逃两年多涉嫌故意伤害的舒某回到其家中,当日上午11时许,桥江派出所火速出警,赶赴水东镇下绿化村嫌疑人家,经周密部署,民警...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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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5
溆浦要闻
本网讯(通讯员张克鹤)在近日闭幕的第三届中国(福保)乡村文化艺术节上,应邀参展的我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瑶挑花被授予最佳展演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被授予优秀组织奖。本届中国乡村文化艺术节历时三天,共有来自全国十五个省市区的近五十个非遗项目参展。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9-28
部门动态
近日,溆浦一中的种子选手黄亮智在以男子甲组800米2分0秒3和5000米16分47秒9的成绩夺下青少年组田径比赛双料冠军后,十分兴奋。在市五运会上,溆浦36名田径运动员奋力拼搏,成绩喜人,共囊获了13块金牌,6块银牌,5块铜牌,团体总分位列第三,创造了我县近二十年来在市运会田径比赛上历史最好成绩。这...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09
溆浦要闻
“无悔的选择”---记溆浦县让家溪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向士均舒晓东舒清山覃杨谌小成走进他的家,见不到华丽的家具,只有一本本荣誉证书记录着他25年来的心路历程;到他工作过的乡镇,碰到的党政领导、支村两委干部、育龄群众,大家都在诉说着他用心做事的故事;他,是计生战线目前年龄最大的...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2-17
此外,溆浦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合会、苗木人协会、助残协会、七善轩青少年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通过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歌舞表演等形式,大力宣传了社会工作重大活动、社会工作发展成果和社会工作机构及特色项目,取得良好效果。同时,通过提供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提高公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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