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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5
部门动态
公安民警在组织抓捕时,梁某趁乱逃跑,随后民警在网上发布追逃通告令。为了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历来严格办事程序,对前来办理车驾管业务的每一名人员都要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决不放过任何一名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28
部门动态
事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项晓雁鼓励交警,“今后所有民警要继续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要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认真审核驾驶员信息,不漏掉任何一名网上在逃人员,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6-26
部门动态
看到起火了,两口子赶忙用松树枝扑打,头发都烧焦了,火还是扑不灭,由于天干物燥气温高,风随火势,越烧越大,唐某孝见火扑不灭,越想越害怕,就回家拿了点衣物,坐当天怀化至上海南的火车逃到浙江省义乌市,在一家消防水带厂打工。经鉴定,过火疏林地面积6.09公顷,过火未成林面积5.17公顷。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16
部门动态
经缜密侦查,27日,桥江所办案民警发现,已经在逃两年多涉嫌故意伤害的舒某回到其家中,当日上午11时许,桥江派出所火速出警,赶赴水东镇下绿化村嫌疑人家,经周密部署,民警迅速出动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0-31
乡镇动态
营造氛围宣传教育先行自创建市级卫生乡镇工作开展以来,大江口镇始终把宣传、动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开展卫生知识讲座等方式,依托微信公众号、户外宣传海报、宣传横幅等平台,向群众普及卫生知识,引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将创卫工作融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让他们...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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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5
部门动态
一同搬迁的包括:溆浦县交通战备办公室、溆浦县通乡镇公路改造有限公司、溆浦县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溆浦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正式在新址办公,热情欢迎各业务部门前来办理各项工作事宜。联系电话:0745-3332228特此公告溆浦县交通运输局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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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27
部门动态
县畜牧水产局原办公楼已拆迁,给来我局办理业务的人员带来不便,特表示歉意,现将新办公地址告知:新址已搬迁到人民公园入口特警中队(原油脂仓库、绿丰种业)。二桥方向,3、7路公共汽车经过,7路公共汽车特警中队下,3路公共汽车湘味轩下,前进70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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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08
   活动中,张伟表示,“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是让各相关部门联合社会工作领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识和影响力,充分展示社会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广大社会工作者要牢记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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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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