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173个
发布时间:2020-09-28
发布时间:2020-09-28
发布时间:2019-10-21
发布时间:2019-10-21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税〔2014〕62号)第二条规定,对供电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时按规定标准一并代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用户不需要开具发票的,供电企业不作应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5-08-21
发布时间:2020-04-07
发布时间:2020-04-07
发布时间:2020-03-31
发布时间:2020-03-31
发布时间:2019-10-21
辰溪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