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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发布时间:2018-04-20
民政局
2、涉外、华侨和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结婚登记在四川省民政厅办理。3、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应在对子女抚养、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住房、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后,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发布时间:2020-07-28
民政局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发布时间:2019-11-28
男方资料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注:由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请与部队政治部具体衔接)。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发布时间:2019-04-20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
发布时间:2018-04-20
民政局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拟办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发布时间:2018-04-20
辰政办发〔2018〕46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开展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辰溪县开展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ens...
发布时间:2018-09-11
发布时间:2020-09-28
发布时间:2020-09-28
发布时间:2019-10-21
辰溪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