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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已竣工的房产建筑项目,在2016年6月30日后申请开通水、电、气、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和宽带网络等基本生活配套服务的,应当提供以下证件或文书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1.住建部门提供的房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2.房产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使用证》;
发布时间:2016-06-03
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凡在我县辖区内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包括货币、实物、其他收益)和自有房产用于自己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自房屋租赁行为或经营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居民身份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地税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
发布时间:2009-12-09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打击“两违”建设的通告辰政函〔2016〕82号为切实加强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两违”建设,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建设管理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全县...
发布时间:2016-06-02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14日辰溪县集体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及“两违”建筑处置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被征收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20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3日辰溪县房地产去库存暂行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精神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6〕23号)文件要求,有效化解...
发布时间:2016-06-15
该办法的执行有效缓解了我县商品房的库存压力,对激活全县房地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全县商品房去库存部分政策予以调整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法中规定农民工和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财政奖补政策(80元/平方米)有效期执行到2017年3月31日止。二、...
发布时间:2017-03-23
《办法》规定,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应当遵循统筹管理、全面汇集、统一标准、共享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则;建立地理空间数据共享使用协调机制,建设和维护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平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组织生产、更新和管理本部门的专题地理空间数据,享有无偿使用地理空间数据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7-03-23
发布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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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政发〔2009〕6号cxdr-2009-00008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通知 各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促进我县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建...
发布时间:2009-06-09
辰溪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