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609个
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凡在我县辖区内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包括货币、实物、其他收益)和自有房产用于自己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自房屋租赁行为或经营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居民身份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地税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
发布时间:2009-12-09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3日辰溪规范城区房产建筑项目基本生活配套服务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房产建筑项目基本生活配套服务,促进城市基本生活配套服务法制化、规范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城区房产建筑项目是指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在建房产项目、竣工房产项目、其它在建建筑项...
发布时间:2016-06-03
(详见附表)辰溪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10月12日附:“书记、县长信箱”2015年三季度来信办理情况统计表受理单位应处理市民来信(封)已处理市民来信(封)回复率交通局55100%人社局55100%公安局55100%广播电视台11100%计生局33100%锦滨乡1110...
发布时间:2015-10-12
(详见附表)辰溪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4月17日附:“书记、县长信箱”2015年一季度来信办理情况统计表受理单位应处理市民来信(封)已处理市民来信(封)回复率交通局22100%人社局22100%公安局22100%森林公安11100%计生局11100%板桥乡11100%...
发布时间:2015-04-17
各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政务服务中心“空壳”运行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湘办发〔2006〕13号、怀政函〔2007〕17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有关...
发布时间:2008-11-03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打击“两违”建设的通告辰政函〔2016〕82号为切实加强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两违”建设,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建设管理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全县...
发布时间:2016-06-0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价格调节基金,是指县人民政府为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减少价格波动对人民群众生活影响而依法设立的专项资金。第四条价格调节基金实行分级管理,县人民政府应当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对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第五条县人民政府应...
发布时间:2013-10-18
政府文件
第六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岩土勘察、幕墙、检测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个别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造诣较深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三)为...
发布时间:2012-09-28
第二条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坚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法依规的基本原则。第三条本处置意见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房屋产权认定及“两违”建筑的处置。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四条被征收房屋合法性认定由县征拆办、国土资源、住建、房产、规划、城管、乡镇、村(社区)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第五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组...
发布时间:2018-08-20
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发布时间:2018-04-20
辰溪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