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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已竣工的房产建筑项目,在2016年6月30日后申请开通水、电、气、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和宽带网络等基本生活配套服务的,应当提供以下证件或文书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1.住建部门提供的房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2.房产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使用证》;
发布时间:2016-06-03
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凡在我县辖区内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包括货币、实物、其他收益)和自有房产用于自己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自房屋租赁行为或经营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居民身份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地税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
发布时间:2009-12-09
政府文件
第七条入选专家库成员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申报人员填写《怀化市危险房屋鉴定专家库申请表》;(二)由聘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三)市房产管理局负责组织对申报专家库人员进行审核;(四)经审核同意由市房产管理局聘任;(五)颁发专家聘书。第八条专家库成员权利和义务:(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工作纪律,坚持实事...
发布时间:2012-09-28
第二条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坚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法依规的基本原则。第三条本处置意见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房屋产权认定及“两违”建筑的处置。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四条被征收房屋合法性认定由县征拆办、国土资源、住建、房产、规划、城管、乡镇、村(社区)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第五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组...
发布时间:2018-08-20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打击“两违”建设的通告辰政函〔2016〕82号为切实加强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两违”建设,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建设管理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全县...
发布时间:2016-06-02
规范性文件
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用地置换、宅基地置换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土地优先用于城乡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第七条城市规划区外,在符合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返乡创业人员家庭住房、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可视为经营场所;返乡创业人员兴办安全、无污染、不扰邻的小型加工项目,允...
发布时间:2009-02-10
发布时间:2020-09-28
发布时间:2020-09-28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催缴全县出租及自营用房税收的通告辰政函〔2017〕33号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湘地税函〔2017〕12号)及《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源普查工作的通告》(辰政函〔2017〕1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深入推动依法治税...
发布时间:2017-04-20
该办法的执行有效缓解了我县商品房的库存压力,对激活全县房地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房地产交易平均价格上升13%,库存商品住房下降83%,达到了预期效果。鉴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商品房去库存政策予以停止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法中规定的购房契税奖补政策有效期执行...
发布时间:2018-03-16
辰溪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