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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1日辰溪县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根据《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辰政办发〔2012〕6号)、《...
发布时间:2016-04-22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26日 辰溪县城市建设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扩大城市容量、提升城市品位和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实现辰溪“两江三岸、山水园林、三产发达、功能齐全”的目标,打造“千年辰阳古城旅游品牌”,提升县城竞争优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
发布时间:2018-11-01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供地价,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将土地出让给投资商使用。对符合县内重点扶持的新型战略产业项目、国家鼓励类的投资较大项目或者高科技项目,土地价格可再进一步优惠。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且投资强度在100万元/亩以上的工业项目,享受以下土地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3-07-24
本《办法》重点鼓励投资商投资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生产服务、旅游开发等行业领域。第三条工业类项目原则上进入工业集中区,优惠政策按照《辰溪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辰政发〔2013〕9号)执行,集中区外的工业项目参照执行;其他企业原则上进入辰溪县生态创业园,优惠政策按照《辰溪生态创...
发布时间:2013-07-24
第八条基地工业用地按辰溪县工业用地最低价款以招、拍、挂等市场方式取得,用地规模按投资规模以合同方式确定。第九条鼓励投资商参与基地连片开发建设,赋予开发商对基地土地的连片开发建设权。在开发商依法取得基地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基地总体规划,由开发商负责投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23
第八条基地工业用地按辰溪县工业用地最低价款以招、拍、挂等市场方式取得,用地规模按投资规模以合同方式确定。第九条鼓励投资商参与基地连片开发建设,赋予开发商对基地土地的连片开发建设权。在开发商依法取得基地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基地总体规划,由开发商负责投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23
第二条对全民创业项目申报规费实行“统收分拨”;对辰溪工业集中区和辰溪生态创业园内工商注册的工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规费实行“统收分拨”。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规费是指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种服务性收费。第二章“统收分拨”征收方式第四条企...
发布时间:2013-08-26
规范性文件
刘晓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管理县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发展改革、财政、统计、劳动与社会保障、人事、税务、金融、保险、残联、民族、工商、宗教、物价、机关行政事务、经调、法制、档案、信访、调纠、老龄、人防、住房公积金、应急、史志、政务公开、矿产税费统征、电子政务、经济建设投资等工作...
发布时间:2011-07-28
规范性文件
刘晓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管理县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发展改革、财政、统计、劳动与社会保障、人事、税务、金融、保险、残联、民族、工商、宗教、物价、机关行政事务、经调、法制、档案、信访、调纠、老龄、人防、住房公积金、应急、史志、政务公开、矿产税费统征、电子政务、经济建设投资等工作...
发布时间:2011-07-28
cxdr-2012-01002
发布时间:2012-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