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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产;(五)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铺、经营性门面(与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格的企业产除外)的流动产、固定产、无形产和对外投等。第...
    发布时间:2017-10-26
  • (四)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产;(五)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铺、经营性门面(与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格的企业产除外)的流动产、固定产、无形产和对外投等。
    发布时间:2018-12-07
  • (二)单位装饰装修房屋和其他装饰装修程税收由税机关自征收。第五条房屋装饰装修税收以装饰装修双结算的价款为计税营业额,按规定税率征收。对会计核算健的装饰装修单位实账征收。对合同约定的清包形式承包金额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建筑面积和核定的税额标准征收。有《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发布时间:2009-09-24
  • 发布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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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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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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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向会征收。按纳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的1%计征。其征收范围是:旅店业、饮食业、休闲娱乐业、烟草、类、化妆品业和通业等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五)对源性产品等征收:1.对城市供水每吨价内征收0.03元;2.对地方电网按销售电量每千瓦时价内征收0.002元;
    发布时间:201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