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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五)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店铺、经营性门面(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除外)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
发布时间:2017-10-26
(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五)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店铺、经营性门面(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除外)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发布时间:2018-12-07
户口办理
限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3周岁以上人员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发布时间:2020-11-11
居住证办理
办理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2、本人相片(系统无法获取相片的申领人需提供)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流程1、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及怀化市公民及车辆信息申报与服务平台(怀化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入)提出申请;2、社区民警审验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3、申请材料不...
发布时间:2020-11-11
户口登记机关发放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居民身份证补领是指公民因居民身份证遗失,经报派出所后,一个月未找到的,到报社申明,凭此申明、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结。
发布时间:2018-04-20
民政局
3、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应在对子女抚养、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住房、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后,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发布时间:2020-07-28
女方资料根据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发布时间:2019-04-20
规范性文件
辰溪县公安局辰公通(2008)43号登记号:cxdr-2008-25001辰溪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更好的发挥户籍管理在促进社会发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户...
发布时间:2008-12-26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
发布时间:2017-04-01
民政局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发布时间:2019-11-28
辰溪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