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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20
按政策规定,职工当年的缴费申报工资是按其上年所有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发布时间:2019-04-20
清理核查工作由人社、财政部门会同组织、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由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四、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包括岗位工资、薪...
发布时间:2012-10-29
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严格把关。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关责任防范体系,确保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顺利实施。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监管工作,要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好专户资金。四、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12-12-28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湘人社发〔2012〕45号关于认真做好城镇小集体职工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职工等养老保障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
发布时间:2012-07-18
按照本办法进行安置的对象是指土地征收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合法建房用地手续,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家庭常住人口。第四条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管理工作;征收安置机构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房屋...
发布时间:2012-08-23
按照本办法进行安置的对象是指土地征收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合法建房用地手续,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房屋所有权人。第四条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管理工作;征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第五条县人民政府加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发布时间:2012-10-11
国家、省对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的管理工作,委托征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为具体征收安置实施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实施安置区建设,安置区建设选址遵循就地就近符合规划要求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
发布时间:2012-10-12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辰溪县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职工养老保障遗留问题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职工等养老保障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8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县未参保城镇小集体职工、“五七工”、“家...
发布时间:2012-07-18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职工等养老保障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12...
发布时间:2012-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