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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沅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并将实施办法(求意见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公开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经统计,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17
  • 现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对我县沅陵镇鸳鸯山社区覃木溪组新增被征地农民社保贴对象87人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如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贴对象身份有异议的,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投诉。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10
  •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6
  • 二是保障对象,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范围;三是认定程序,明确符合社会保障对象认定的程序;四是保障内容和方式,规定社保对象享受贴条件、贴标准及发放的方式;五是资金来源、管理及监督,规定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资金管理和监督;六是其它相关规定,规定被征地农民可以享受到的其它政策;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6
  •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8
  •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1
  •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7
  •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29
  •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附件13《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2
  • 沅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