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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人员备案
- 实施机关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人防办)
- 咨询方式 0746-2213207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
- 实施机关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人防办)
- 咨询方式 0746-3902046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对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的处罚
- 实施机关 蓝山县统计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蓝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