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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 实施机关 零陵区民政局
- 咨询方式 0746-6234847
- 承诺办结时限 1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政务中心政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零陵区接履桥街道办事处
- 咨询方式 0746-6611400(政府办公室电话)
- 承诺办结时限 1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接履桥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零陵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
- 咨询方式 0746-6363708
- 承诺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零陵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零陵区大庆坪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6-6761001
- 承诺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大庆坪乡便民服务中心大厅1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零陵区菱角塘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6-6561426
- 承诺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零陵区菱角塘镇人民政府政务大厅2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零陵区黄田铺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6-6671004
- 承诺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零陵区黄田铺镇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零陵区富家桥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6-6731121
- 承诺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零陵区富家桥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零陵区南津渡街道办事处
- 咨询方式 0746-6311749
- 承诺办结时限 1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零陵区南津渡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大厅
-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零陵区邮亭圩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6-6722106
- 承诺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零陵区邮亭圩镇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金额审核
- 实施机关 零陵区水口山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6-6591217
- 承诺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水口山镇政务服务大厅1楼1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零陵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