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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作时间。03 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根据《职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享受年休假。职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04 职本人放弃休年休假...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29
  •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23
  • (2021年11月10日人力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5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信用监管,规范拖欠农民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作,根据《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力源和社会保...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5-28
  •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23
  •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依据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职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其工资增长。五、企业如何参考工资指导线合理安排职工资增长各类企业应当以工资指导线为重要参考,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工资增长。(一)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长...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9
  •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1-15
  • 公示期7天(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对象的格有异议,可向人社局、财政局举报。经查实若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该户的录取格。监督举报电话人社局:0735-5538606财政局:0735-5528336永兴县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22日...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22
  • 公示期7天(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对象的格有异议,可向人社局、财政局举报。经查实若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该户的录取格。监督举报电话人社局:0735-5538606财政局:0735-5528336永兴县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5日...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5
  • 公示期7天(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对象的格有异议,可向人社局、财政局举报。经查实若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该户的录取格。监督举报电话人社局:0735-5538606财政局:0735-5528336   &ens...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10-22
  • 公示期7天(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对象的格有异议,可向人社局、财政局举报。经查实若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该户的录取格。监督举报电话人社局:0735-5538606财政局:0735-5528336   &ens...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