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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郴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我中心决定从2026年5月19日起予以医保格记分1分,现予以公告。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5-19
  • 依据《郴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我中心决定从2026年5月25日起予以医保格记分1分,现予以公告。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5-25
  • 改革成效已初步显现。2025年,苏仙区基层医疗机构drg费结算达18860人次,住院总费用3132.83万元,住院次均费用从2242.8元下降至1723.61元,降幅达23.41%;平均住院日较之前缩短1天;drg医保基金用比控制在1.01,实现了基金收平衡、高效运转。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2-24
  • 内设机构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作人员和机关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有关政策。承担区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作人员和机关勤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审核和管理作。指导事业单位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龄计算及作人员的疾病、伤、生育停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4-07
  • 依据《郴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我中心决定从2026年4月10日起予以医保格记分1分,现予以公告。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4-10
  • 用人单位如果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承担什么责任?劳动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赔偿金。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1-15
  • 现有11家主体新(改、扩)建设完成并通过区农业、区财政部门联合核验。以上11个育秧设施主体均开展了育秧服务作,符合享受补助条件。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集中育秧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做到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加快金拨,已验收设施及时兑补助金。现予以对11个育秧设施主体具...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3-23
  •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1-23
  • 苏仙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27
  • 该项指标列2025年出功能科目“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99其他出”。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81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强财政奖补金监管,切实提高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202...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