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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3-30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8-02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8-02
大通湖要闻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03-01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7-31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7-31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01-24
户籍管理
已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及被评为优秀农民工的人员,需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的。(十)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的。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5
大通湖要闻
文教授以多年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工作的经验,结合典型案例,从“vuca时代与员工幸福管理”、“情商管理”、“保就业与执行力两个专业话题”三个方面,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大家讲授了人力资源管理的要素,阐明了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性,基层干部面临压力时如何掌控情绪,提高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05-16
户籍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第二十八条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部队所在地。女士官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申请将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其...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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