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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要闻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11-28
回应关切
你有关切,我有回应。湖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推出——“帮你问到了”栏目,带来有关部门对百姓关注话题的权威回应。更多你关心的问题,欢迎文后留言或私信,我们会定期汇总并转送相关部门,帮你问到答案。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05-14
大通湖要闻
据了解,“hello小孩”公益项目是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起,汇聚社会各界力量,面向困境或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影响的小学阶段儿童开展的一项公益项目。在区妇联的积极争取下,大通湖区共有40名农村困境儿童领取了爱心套餐。审核:陈瑾媛 签发:陈浩...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12-15
标准体系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5-12
户籍管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14
办事服务
查询申请人可以凭账号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查询相关案件程序性信息。第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需要查询经常居住地以外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程序性信息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县、区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请求协助办理身份认证。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3-17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06-24
户籍管理
已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及被评为优秀农民工的人员,需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的。(十)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的。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5
户籍管理
子女投靠城镇父或者母落户的,不受子女年龄等条件限制。第二十一条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离婚后返回办理夫妻投靠时的迁出地(迁出地户口为高校、职业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除外)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居住生活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夫妻投靠时迁出地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其中,申请迁回的地方属乡村的,是...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3
户籍管理
对不愿送交儿童福利机构的无户口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履行了采集其dna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内进行比对、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程序,仍查找不到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后,办理户口补登,将其户口登记在社区公共集体户或者抚养人家庭户上。登记在抚养人家庭户上的,家庭...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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