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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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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3-30
  • 查询申请可以凭账登录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查询相关案件程序性信息。第三条 当事及其法定代理、近亲、辩护、诉讼代理需要查询经常居住地以外的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程序性信息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县、区级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请求协助办理身份认证。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3-17
  • 户籍管理
    已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及被评为优秀农民员,需将本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的。(十)学生录取落户、中院校(含学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的。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5
  • 第二十七条 经县级以上力资源会保障部门或者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可以申请将其本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第二十八条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部队所在地。女士官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申请将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其...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3
  • 对不愿送交儿童福利构的无户口未成年或者不能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履行了采集其dna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内进行比对、向会发布寻亲公告等程序,仍找不到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后,办理户口补登,将其户口登记在区公共集体或者抚养上。登记在抚养上的,庭...
    大通湖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3